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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保:关于相互保险,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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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项商业活动如果大部分靠人性而不是合同约束,最后必然会沦为一地鸡毛。 ——坤鹏论保 提起相互保险,可能很多人会比较陌生,但经常关注坤鹏论保的应该不会特别陌生,我们之
一项商业活动如果大部分靠人性而不是合同约束,最后必然会沦为一地鸡毛。
——坤鹏论保
提起相互保险,可能很多人会比较陌生,但经常关注坤鹏论保的应该不会特别陌生,我们之前就介绍过几款相互保险公司的产品,比如:
天天向上少儿年金险是信美相互保险社的;
大护法综合意外险是众惠相互保险社的。
这两款产品都是鹏哥长期推荐的优秀产品。
另外,还有之前曾经介绍过的创新型医疗险——挺好保,它也是信美相互保险社推出的。
许多人初听到信美相互保险社、众惠相互保险社,名字是满满的日本味道,还以为是日资保险公司,其实它们都是纯纯的内资公司。
同时,问题也来了:
为什么它们叫相互保险?
它们与传统的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它们有什么优点和缺点呢?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相互保险。
本文重点内容:
什么是相互保险?
相互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一、什么是相互保险?
从保险公司经营主体来看,一般可以分成两类:
相互制
股份制
所谓相互保险,是指具有相同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以相互帮助为目的,共同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
当组织成员发生约定的灾害或损失时,由互助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
通俗说,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
相互保险主要分为四种:
相互保险社
保险合作社
交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公司
其中,国际上发展最成熟的是相互保险公司,不过,国内则以相互保险社为主。
同时,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股份制——股东出资成立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产品,销售给客户。
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根本矛盾是股东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客户追求保障更全面之间的矛盾。
如果将股东与客户统一为一类人群,这个矛盾是不是就能解决了呢?
从这个角度看,相互制重新定义了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投保人也是保险人。
理论上讲,如果这个关系成立,国内保险行业的基本矛盾将彻底得到解决,因为当投保人购买了相互保险的产品,就成为该相互保险的股东。
从国际经验上看,相互保险有三个优势:
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够较好地实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并由客户参与管理,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展业费用较低,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
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2016年6月,原保监会发放了3张相互保险牌照,分别是:
众惠相互,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是中国首家经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
信美相互,于2017年5月5日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复,并于5月11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国内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
汇友相互,成立于2017年6月22日,2018年更名为“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是中国首家专业服务于住建及工程领域的相互保险企业。
在筹建之初,监管层就对相互保险有清晰定位:
由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相互保险组织具有不追求股东利润和经营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更好地为中低收入人群和高风险领域提供“简便灵活、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大家可能对信美相互印象比较深。
2018年10月16日,蚂蚁金服联合信美相互保险社共同推出了“相互保”,只要芝麻信用在650以上的60岁以下支付宝会员,无需提前缴费。
当然,我们要明白,无需提前缴费真不意味着不用缴费。
相互保缴费根据事后分摊原则进行,具体金额取决于相互保的理赔情况:
每期分摊金额=(保障金+管理费)/分摊成员数
保障金:每位成员为单个患病成员分摊金额不超过0.1元,每期分摊金额位数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
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ghsfyj.cn/zonghexinwen/2021/0428/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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