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首届中欧班列法治论坛举行

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7 04:5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本报报道(记者 孙航)在中欧班列开通十周年之际,近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 由海洋法

本报报道(记者 孙航)在中欧班列开通十周年之际,近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 由海洋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首届中欧铁路法治论坛”在网上成功举办。

据介绍,中欧快运在过去十年的运营中,已经从一条物流干线发展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引擎。由于沿线国家属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国际规则在中欧货运服务中的适用较为复杂,面临诸多亟待探讨的法律纠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愿以此论坛为抓手,加强与有关部门、法律界、从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为中欧班列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更好地发挥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影响。

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政府部门、司法机构、金融界、物流、海事海事、学术界等20多位专家代表,聚焦中欧国际铁路面临的问题提单业务。就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与会代表围绕《铁路单证发展与国际立法趋势介绍》、《中欧快运货权的实践与探讨》、《首例全国铁路提单案与国际立法动向》等议题展开讨论。 《陆路国际贸易规则》、《中欧快车》就“运输规则与单证使用”、“过境担保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等主题发表演讲。

论坛历时近5个小时,吸引了近300名在线听众参与互动。据悉,“中欧班列快车法治论坛”将继续为业内人士搭建更多高水平、专业的法律交流平台,继续服务中欧班列班列高质量发展。 (孙航)

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ghsfyj.cn/zonghexinwen/2021/0707/437.html



上一篇:9个月引入44个创业项目!这里让“海归”的创业
下一篇:这些理工类强校,有较为强势的文科专业,适合

中国海商法研究投稿 | 中国海商法研究编辑部| 中国海商法研究版面费 | 中国海商法研究论文发表 | 中国海商法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中国海商法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