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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没有交保费,保险公司能拒赔吗?(2)

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0-11 02: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除上述情况外,保险人均得按约定责任期间承担责任,除非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不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可以拒赔,不然便是违约。 尽管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
除上述情况外,保险人均得按约定责任期间承担责任,除非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不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可以拒赔,不然便是违约。尽管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已经违约,保险人亦不能以违约对抗违约,这是合同法的基本规则。故,投保人之交纳保险费与否对保险合同的生效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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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定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启示

保险合同已然成立,它得依约或依法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民事法律行为成就的合同对双方的约束力自不待言。双方当事人不仅要谨慎订约,更要认真守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尤其是保险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依法经营,一方面要规范化服务,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证,另一方面又要按约及时收取保险费,做到“一手收费、一手交单”。同时,对保险单证内容的拟订要做到科学合理,要知道保险单不仅是证明保险合同内容的文件,更是被保险人权利的凭证和处理保险纠纷的证据,切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对有关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无论是依据对合同格式条款之解释规则,还是按照保险立法“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优先保护”之通行原则,保险人将承担于其不利的后果。

在投保环节中加以明确保费的作用,就是要明确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签发保险单之日保险合同生效,此时保险合同就变成了约定的要式合同。由于“见费出单”原则,先缴保费再出保险单,那么先交的保费就作为预缴保费。一般情形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缴纳保费,此时是投保人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也可以将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约定为缴纳保费,在订立合同时提出自身权利受损时的救济方法。对保险费缴纳问题的救济,保险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约定违约责任。一般保险合同里都会约定投保人有按时缴费的义务。在履行合同时,如果投保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保费,保险人可以主张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2)约定保险人的免责事项。比如,约定若投保人不按时缴纳保费,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按照已缴纳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责任。在前一种情形下,如果投保人缴纳了保险费但并未完全缴纳,那么对于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按照投保人已缴保费和应缴保费的比例来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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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云南福运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3)民申字第1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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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摘要:

一、当事人就货物保险损失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及《货运险赔偿确认书》是对财产损害赔偿金额的自认,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保险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即保险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特定条件拘束时,保险合同即为成立。签发保险单属于保险方的行为,目的是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加以确立,便于当事人知晓保险合同的内容,能产生证明的效果。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之规定,签发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成立时所必须具备的形式。”

三、保险费是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的对价。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之规定,保险合同可以明确约定以交纳保险费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保险合同约定于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则投保人对交纳保险费前所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余扬

? ? ? ? ? ? 梁旭光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ghsfyj.cn/zonghexinwen/2021/101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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